2024-08-22 13:16:13 | 0755院校专科网
2022年 福建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0755院校专科网
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有教职医护员工1354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超5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70%。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4个,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9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4个,院士工作站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 一流学科 6个。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8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3所临床教学医院及96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附属医院中拥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均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和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学校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我校 毕业生 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 就业率 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健康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七条 2022年学 校招 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 就业 特点,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05%,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调配办法:
1.普通类专业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时,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排序进行录取;未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 理工 类及综合改革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首选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2.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专业组” 填报志愿 的省份,仅调剂至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不进行跨专业组间调剂。
3.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4.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招收地方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 毕业 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 研究生 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 民族 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 新疆 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省级、学校招生工作廉政相关规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费 标准:依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本科阶段、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等专业6760元/生·学年;智能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生·学年;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生·学年;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504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5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的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区学生公寓(4人间),住宿费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原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16〕133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 学习 ,奋发向上。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 校友会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2773(含传真)、4009180081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91-22860673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35012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福建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0755院校专科网(https://www.075578.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台湾的著名大学的相关内容。
一、台湾大学(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简称台大(NTU),成立于1928年,是中国台湾省台北市的一所研究型公立综合性大学,素有“台湾第一学府”之称,也是一所在国际上享有很高学术声誉的大学。其前身是日本统治时期所建立的台北帝国大学,为当时日本建立的九所帝国大学之一。
1945年,台湾光复后,改名为“台湾大学”。1949年,蒋介石政府迁往台湾,台大取代了当时尚未在台复校的中央大学,成为了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资助经费第一的高校。
二、台湾成功大学(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NCKU),简称“成大”,为中国台湾南部的顶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有“北台大、南成大”之美誉,为世界大学联盟成员 。是分享“迈向顶尖大学计划”5年500亿补助的研究型大学,已发展为学科规模全台第2名的综合大学。台湾地区著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台湾四所老牌大学(台成清交)之一,台湾综合大学系统成员之一。
三、清华大学(新竹)(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NTHU),校名全称“国立清华大学”,简称“清大”或清华大学(新竹),为中国顶尖级研究型大学之一,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中欧商校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
四、台湾交通大学(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缩写为NCTU),简称交大,位于中国台湾省新竹市,是台湾顶尖研究型重点大学之一,与台湾清华大学及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相邻,与中国大陆四所交大共同联合成立“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五、台湾政治大学(英语: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NCCU),即“国立政治大学”,简称政大,坐落在中国台湾地区台北市文山区,是中国的在文法商及管理学中的顶尖院校,为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重要智库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台湾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台湾成功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清华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台湾交通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台湾政治大学
以上就是台湾省专科学校排名前十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0755院校专科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0755院校专科网:www.075578.com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202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具体招哪些专业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23各省招生计划已经公布,其中,学校在辽宁系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招生30人,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招生43人,工程造价专业招生39人,具体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23各地区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供各位考生参考!202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人数2023阜新高
广西: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条英文名称:QinzhouKinderg
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重庆工程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
福建省艺术类提前批院校名单1、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北戏”),位于北京市,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和艺术设计5个专业14个专业方向,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200人。其中有300多名京昆专业学生,200多名地方戏曲学
福建省专科学校排名福建专科学校排名公办: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漳州职业技术学院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4、黎明职业大学5、福州职业技术学院6、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7、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9、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0、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1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
福建前十名大专学校福建大专学校排名如下: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省专科学校排名福建专科学校排名公办: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漳州职业技术学院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4、黎明职业大学5、福州职业技术学院6、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7、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9、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0、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1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
2024-04-10 21:14:41
2023-10-24 01:56:09
2023-10-22 11:28:48
2023-12-20 19:23:11
2023-11-23 09:27:16
2023-10-21 02:53:18